魏壁  /  《□□□□□□.□.□□—□.□》

摄影师    魏壁

拍摄时间   2008年

拍摄地点   大连

作品简介

摄影师自述:
我只想就自己的一段特殊经历做一个了结,于是就用导演的方式再现一遍,平静地再现。
那是2004年4月10日,我,因为一张跟FLG有关的照片被阴差阳错地发表于某晚报上引起的风波。
82天,我接受着无数警察的盘问;接受着与杀人犯、抢劫犯、盗劫犯、扒手同居于斗室;接受着没日没夜地制作出口凉鞋;接受着加班只赏给一个馒头的奖励;接受着食物中毒;接受着监仓内不同势力的暴力较量;接受着用洗衣粉一人两盆水的洗澡方式;接受着仓头的剥削;接受着旧病复发,接受着给家人带来的伤害和昂贵的律师费用……
82天,在我几近绝望时,公安部门最终认定,我既非邪教成员,也非服务于邪教组织,更非有预谋的策划此起事件。
曾经在刑拘证、逮捕证上的“利用邪教破坏国家法律罪”终于得到澄清。
就这样,我又重获了自由。
82天,虽然是我生命中一段不寻常的经历。
然而,这一切都已经过去。

评委点评

蔡萌:魏壁的《□□□□□□.□.□□—□.□》是一组带有个人自传或自述性的摄影。如果说,纪实摄影一直在探讨所谓真实性的话。那么,作为一组完全由事后搬演再现出来的摄影,魏壁在《□□□□□□.□.□□—□.□》中,为我们展现出来的真实,似乎比纯粹来自客观记录的摄影,更真实。